沃通CA顺利完成换证,获颁新版《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025/07/07
近日,沃通CA顺利完成资质换证,获颁新版《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这标志着沃通CA符合《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可依法为政务活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为沃通CA在电子政务领域的持续发力打下坚实基础。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是我国国家密码管理体系的核心资质,是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法定准入凭证。《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定义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是指“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为政务活动提供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保证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活动。”
沃通CA是依法设立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同时具备电子认证服务资质及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资质,深耕电子认证服务及密码应用领域二十余年,持续严格遵循我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办法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密码管理要求,在安全管理、运维保障、合规管理等方面建立规范化体系。此次顺利完成换证,获颁新版《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充分表明沃通CA在各方面持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在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领域具备专业、安全、可靠的服务能力,可依法为政务活动中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涉及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可靠服务支撑,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我国已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政务活动中的电子认证服务应用要求。
《密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对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进行认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管理。”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
新版《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依法取得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第三十条规定,“政务活动中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涉及的电子认证服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
《电子签名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政务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印章涉及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
目前,沃通CA已参与多个重点城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针对电子政务无纸化、可信身份认证、电子招投标等不同场景需求,提供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密码应用、电子认证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具备电子政务行业成熟应用经验。未来,沃通CA也将持续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规范化流程,以密码技术及电子认证服务为核心,聚焦政务领域数字化转型需求,构建深入满足政务行业需求的产品方案,全力守护政务信息安全,为电子政务发展保驾护航。